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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第四个戒律上刻上创造主义印记的上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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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第四个戒律上刻上创造主义印记的上帝 ---


 “当 记 念 安 息 日 , 守 为 圣 日 。

 六 日 要 劳 碌 做 你 一 切 的 工 ,

 但 第 七 日 是 向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当 守 的 安 息 日 。 这 一 日 你 和 你 的 儿 女 、 仆 婢 、 牲 畜 , 并 你 城 里 寄 居 的 客 旅 , 无 论 何 工 都 不 可 做 ;

 因 为 六 日 之 内 , 耶 和 华 造 天 、 地 、 海 , 和 其 中 的 万 物 , 第 七 日 便 安 息 , 所 以 耶 和 华 赐 福 与 安 息 日 , 定 为 圣 日 。”

 (出埃及記 20:8~11)

 这封住律法的印鉴乃在第四条诫命中。在全部十诫之中,惟有这一条诫命使人看出这一位立法者的名字和头衔。第四诫称祂为诸天和全地的创造主,如此显出祂理应 受人尊荣敬拜,超过一切。除了这一条诫命之外,在十诫中看不出这个律法是由于谁的权威所颁布的。当安息日被教皇的权力所更改时,这个律法的印鉴就被取销 了。现今耶稣的门徒是奉命要把它恢复起来,就是高举第四诫的安息日,并恢复其应有的地位,作为创造主的纪念日和祂权威的记号。


“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。”际此教义与理论繁杂而互相矛盾的时代,上帝的律法乃是一个无误的标准。一切的见解、教义、和理论,都当凭此检定。先知说:“他们所说的,若不与此相符,必不得见晨光。” (以赛亚书8:20)

 (善恶之争 452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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